通知公告
五大连池风景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
时间:2021-12-10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黑人社发【2021】12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岗返还工作通知》(黑人社函[2021]494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加失业保险企业名单及返还金额公示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稳岗返还金额 |
1 |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盐业公司 |
218.40元 |
2 |
五大连池风景区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519.32元 |
3 |
五大连池风景区红河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409.50元 |
4 |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客运公司 |
1173.48元 |
5 |
五大连池风景区崟泉矿泉产业示范基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1131.00元 |
6 |
五大连池风景区永安房地产有限公司 |
312.00元 |
合计 |
3763.70元 |
公示起止日期:十二月十日至十二月十四日
监督举报电话:风景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0456--7223069
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日